
本次调查中所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,绝大多数公众表示支持该项目建设,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,有利于当地民众的就业,但同时对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气排放、废水排放表示关注,对项目的环保提出了要求,如要求采用先进工艺,做到“三废”达标排放等,希望建设单位根据有关政策、法规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,认真落实,确保工程建设与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。
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办法》和环发[2006]28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要求,项目环保审批前应进行三次环保公示。第一次公示于2008年9月5日~2008年9月18日在凯达化工公告栏、人民政府公告栏和村公告栏进行,第二次公示于2008年11月25日~12月8日及第三次公示于2009年6月15日~6月26日在建德大洋镇胡店村村务公开栏、大洋镇大洋村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栏钼酸钠,钨酸钠、大洋镇人民政府宣传栏和大洋镇徐店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,并发布于省环保局网站。3次公示均用以听取和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在公示期间均未收到钼酸钠,钨酸钠群众反对意见。
相关标签:钼酸钠,钨酸钠,
热门产品:试剂钼酸铵 工业钼酸铵 试剂钼酸钠 工业钼酸钠 磷钼酸 磷钼酸铵 三氧化钼 工业三氧化钼 钼酸钾 试剂二硫化钼 工业二硫化钼 钼酸 三氧化钨 钨酸钠
地 址: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(外环线津涞桥西侧)
销售电话:022-83921040/13803046097
电子邮箱:tjkaida@126.com
